招聘│关于公布2025年招聘劳务派遣档案工作人员面试名单及相关安排的通知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档案馆发布的2025年招聘档案工作人员公告,经过初审,现将报名人员中符合条件且资格审核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入围名单
见附件1(分3批次)
二、面试时间
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14:00至17:00(第一批)
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09:00至12:00(第二批)
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14:00至17:00(第三批)
三、面试地点
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图书馆6楼(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
四、面试的具体要求
(一)请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在本通知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1.填报完毕的《报考信息表》1份(请粘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空表在“成都中医药大学档案馆”微信公众号中自行下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1份;
4.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代表性论文、科研课题,档案工作证明等)。
5.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1份;离职人员应提供相应的离职文件或离职证明材料1份。
报名和面试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有下列情况的,不得参加报考和面试: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法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其他要求
应聘期间请保持电话通畅,以防错过相关面试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招聘过程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档案馆将及时在“成都中医药大学档案馆”微信公众号及官网发布。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70437
附件:
成都中医药大学档案馆
2025年6月23日